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告公示  >  其它公示

关于对长春市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2-08-09 16:16来源:长春市文广旅局
【字体: 打印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办非遗发〔2022〕85号)及省文旅厅具体要求,我市严格遵守认定标准及范围,认真开展推荐申报工作。现将长春市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1人)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从2022年8月9日至15日,共7天。 
  中医传统制剂方法(平氏浸膏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吴淑琴,女,汉族,1951年12月出生,累计从事该非遗项目传承实践55年,主要在长春市九台区开展传承活动。2011年6月,吴淑琴被认定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该项目于2014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目前,该项目无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
  异议受理单位: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966号
  邮政编码:130022
  联系电话:0431-81162969

 

  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