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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时间:2026-01-30 11:21来源: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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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组织文广旅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由主要领导主讲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以处室为单位开展学习研讨,采取自学、集中学习、以会代教、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走深走实。结合行业特点和业务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文物保护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旅游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水平和运用法律手段防范风险、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明确并公示检查事项,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严格执行涉企检查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制定并动态更新《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涵盖文化、旅游、文物、广电等22项检查事项,明确检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要素,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严格要求执法人员入企检查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制度,主动接受监督,保障企业知情权与监督权。对专项检查的启动实施严格管理,确需开展的,必须有充分依据并报主要领导批准,严格控制检查范围、内容和时限,并按规定备案公布。注重统筹年度检查计划,努力避免专项检查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在时间上过于集中,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

  (三)多种渠道开展普法宣传

  我局法治宣传工作始终坚持集中宣传与长效宣传相结合、日常宣传与执法工作、行政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法,结合“法律六进”“三下乡”等活动,积极开展法治文艺汇演,推动法律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形式多样、成效显著。探索建立健全公益媒体普法制度,落实媒体普法责任,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作用,利用专栏、专刊、专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时效性和覆盖面。推进处罚信息公示,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文化市场法治宣传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3·18”(全国文化市场宣传日)、“4·26”(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和“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开展执法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宣讲法治案例、提供法律法规咨询、受理现场举报等形式,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文广旅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增强公众法治观念。

  (四)规范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决策管理

  完成《长春市旅游促进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为后续法规修订完善提供决策依据,助推长春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长春市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长春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我局制定或起草、由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均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从程序上防范决策违法风险。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认真落实“首违不罚”、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等制度,注重运用说服教育、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开展执法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坚持以指导整改为主,避免“一罚了之”。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场所库建设,联合抽查比例达到年度抽查计划的3%以上,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营造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六)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局立足审批改革、普惠群众第一线,持续优化完善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结时限、精简审批环节。通过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我局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建立事项动态调整机制。指导各县(市)区文广旅主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高效完成全省“证照分离”平台相关事项的认领和处置工作。

  (七)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市文广旅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加强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维护和保障群众知情权的重要手段。制定《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创新公开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新媒体等平台载体,主动更新相关信息,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人民群众、推动文广旅工作科学发展的实效。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机制,进一步健全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措施。

  (八)健全机制、防范化解纠纷

  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规范和完善行政裁决、行政调解程序,积极稳妥化解社会纠纷,构建“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裁决”闭环投诉处置体系。推动旅游纠纷调解入驻城区综治中心,创新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综治中心”协作模式,实现纠纷“一线接件、一线处理、一线分流”,调解成功率较以往提升37%;推动旅行社电子合同仲裁协议签订率达到95%。推进旅游投诉专席建设,在市政务12345服务热线设置文旅投诉受理专席,在长春航展、冰雪节等大型活动和重要时段,联合多部门会商研判、同题共答,实现涉旅问题快速处置、高效办结。

  二、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夯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坚定法治信仰、树牢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意识。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部署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抓实抓细各项任务落实。

  二是坚持政治引领,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推动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抓好“关键少数”法治教育培训,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举办法治建设能力培训班,夯实党员干部法治理论基础。充分发挥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与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创建深度融合。

  三是坚持依法履职,推动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关要求,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规定。提升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持续推进长春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试点建设,提高旅游投诉处理效率,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四是坚持科学立法,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结合《长春市旅游促进条例》立法后评估结果,扎实推进立法后续工作,密切跟踪《文物保护法》等上位法修订动态,落实普法宣传要求和配套政策措施,通过地方立法助力长春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对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依法修改或废止;加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解释工作,确保制度规范有效实施。

  五是坚持执法规范,维护文旅市场良好运行秩序。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完善检查事项清单、明确年度检查计划,落实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要求,推广智慧监管、非现场监管等新型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和透明度。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检查,聚焦娱乐市场、广电行业、旅游市场、新兴业态、“扫黄打非”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文旅市场有序开放、规范发展。

 

 

 

 

编辑:吴蕾 复审:丁石磊 终审:孙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