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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时间:2025-07-02 10:11来源:长春市文广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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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旅行社:

  经查,你单位(名单附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向质量保证金账户补足质量保证金或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且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我局拟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2025年5月16日我局依法公告送达了《关于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进行告知,并告知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综合上述情况,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名单附后)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本局依法公告送达,你单位(名单附后)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名单附后)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长春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长春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起诉。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联系电话:0431-81162879

  特此公告。

  附件:未足额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旅行社名单(第一批)

  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7月2日
 
附件:

未足额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旅行社名单(第一批)

序号

公司名称

1

长春市天鹏商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2

长春市华天旅行社有限公司

3

长春公交旅行社有限公司

4

吉林省嘉赢旅行社有限公司

5

长春平达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6

吉林省星空海外旅行社有限公司

7

吉林省丰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8

吉林省远达国际商务旅行社有限公司

9

吉林省橙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0

长春市盛康源旅行社有限公司

(曾用名:长春市金色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

11

吉林程迹旅行社有限公司

12

长春浪漫旅行社有限公司

13

吉林省菜鸟游旅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4

吉林省远达商务旅行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5

吉林省会越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编辑:吴蕾   复审:丁石磊   终审:孙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