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历史的见证和智慧的结晶。为了进一步加强公主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展示本地独特的文化魅力,现面向全市征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一)民间文学:
包括神话、传说、故事、歌谣等。
(二)传统音乐:
包括民间歌曲、器乐、戏曲等。
(三)传统舞蹈:
包括民间舞蹈、秧歌、龙舞等。
(四)传统戏剧:
包括吉剧、京剧、豫剧、黄梅戏等。
(五)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
包括武术、杂技、棋牌等。
(六)传统美术:
包括绘画、雕塑、书法、剪纸等。
(七)传统技艺:
包括陶瓷、刺绣、木工等。
(八)传统医药:
包括中医药、少数民族医药等。
二、征集要求
(一)所申报的项目应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价值。
(二)所申报的项目应具有一定的传承基础和社会影响力。
(三)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四)所申报的项目应三代传承,100年以上。
三、征集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二)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三)具有鲜明民族风格和典型地域特色。
(四)通过一定独特、精湛的技艺呈现出来,反映着人们的生活、生产方式、思想和情感表达。
(五)秉持真实性、可靠性、有效性原则,所提供线索需如实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实际情况,资料详实,传承谱系明晰。
(六)提供1000字左右的书面介绍,包括源流、发展、特点、价值等,可附带有助于说明实际情况的影音资料,如录音、录像、照片等。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非遗办公室主任 李新
联系电话(微信同步):15844425055
电子邮箱:407781959@qq.com
公主岭市文化馆
202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