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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届中韩(长春·蔚山) 书法美术作品交流展征稿通知

时间:2024-04-29 08:14来源:长春美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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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韩(长春·蔚山)书法美术作品交流展是长春市重要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自1996年至今已成功在两地举办28届。今年是长春市与蔚山市缔结友好城市30周年。为进一步加深两市的交流与合作,为广大书画爱好者搭建文化艺术交流的平台,推动长春市与蔚山市之间更深层次的友好往来,团结引领全市文艺界为推动长春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贡献力量,长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长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将联合举办第29届中韩(长春·蔚山)书法美术作品交流展。有关征稿事项如下: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长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长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长春美术馆(长春书画院)
  韩国蔚山美术协会
  协办单位
  长春书法家协会
  长春美术家协会
  展览地点
  韩国蔚山广域市中区文化殿堂
  (2024年7月)
  长春美术馆(长春书画院)5号馆
  (2024年11月)
  征稿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
  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坚守人民立场,坚持守正创新,深入挖掘长春人文特色,积极反映城市发展变化,充分展现新时代新征程的恢宏气象。
  2.作品种类:书法、中国画
  3.作品尺寸: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需竖幅),不小于四尺斗方;篆刻作品8枚印拓以内,贴在四尺对开的宣纸上。作品务必有落款、钤印,保证作品完整性。不符合要求的稿件不予参评。
  4.参展作品要求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临摹、抄袭作品参展。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自行负责并取消其参展资格。
  作品征集
  1.面向长春地区公开征集原创作品。不同种类作品,每位作者限投稿一件参加评选。
  2.所有征集作品,由本次展览组委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通过初评、终评,最终确定参展作品。
  评选流程
  1.本次展览初评只接收作品电子图片,每位作者同一作品种类仅限一件参评。请勿邮寄原作。请下载参赛作品登记表(第29届中韩(长春·蔚山)书法美术作品交流展附件.docx),将填好的电子版表格并附作品电子版图片,按作品种类所属邮箱投稿。
  初评投稿邮箱:
  书法:ccmsgzlb@sina.com
  中国画:ccmsgzlb2@sina.com
  邮件发送名称格式:作品种类+姓名+作品名称+电话号码。
  初评通过后,由主办单位通知入选作者报送原作参加终评。
  2.终评报送原作要求:入选作品由主办单位统一进行装裱;作品背面右下角需写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尺寸、联系电话。终评作品必须为初评作品原作,不得更换。若终评落选,作品展览结束后统一退件。
  终评接收作品原件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运路111号,长春美术馆(长春书画院)5号馆。
  联系方式:
  长春美术馆(长春书画院)展览陈列部0431-81855537张强。
  3.关于展览信息及评选结果,可登录长春美术馆微信公众号查看。
  相关事项
  1.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第29届中韩(长春·蔚山)书法美术作品交流展作品集》,每位参展作者获赠一册。
  2.为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3.参展作者具备申请加入长春书法家协会或长春美术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4.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主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参展作品,不支付报酬。
  5.本征稿通知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注: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通知所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