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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蓝图——长春市第三届少年儿童美术作品展征稿启事

时间:2025-05-24 10:34来源:长春市文联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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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新时代青少年美育工作要求,长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与长春市教育局联合举办“我的蓝图——长春市第三届少年儿童美术作品展”。活动秉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核心理念,通过艺术创作实践引导青少年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健康审美观、陶冶高尚情操、厚植家乡情怀,着力构建具有时代特征的美育体系。展览聚焦培育创新创造活力,搭建美育成果转化平台,集中展现长春市少儿艺术教育创新成果,以美育赋能青少年全面发展,用艺术语言谱写新时代少年儿童的精神图谱。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长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长春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
  长春美术家协会
  长春美术馆(长春书画院)
  长春市少年宫
  学术支持
  吉林省美术家协会
  吉林大学艺术学院
  东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美术学院
  长春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长春大学美术学院
  二、展览主题
  作品以“我的蓝图”为主题进行创作。鼓励大胆想象,自由表达。
  分区主题:
  1.四季长春:长春历史文化建筑,四季景色。
  2.榜样长春:长春地区历史人物、时代楷模。
  3.未来长春:长春科技发展,未来城市设想。
  三、展览时间
  待定
  四、展览地点
  长春美术馆(长春书画院)
  长春市少年宫
  五、参展对象
  长春地区各中小学学生(义务教育段)
  六、作品种类
  1.种类:本次征稿作品表现形式不限(不包括书法、电脑制作及影像类作品)。
  2.纸本作品尺寸限定4开、8开(597×444、444×298mm)两种尺寸,无需装裱;团体创作尺寸不限。
  雕塑及其他装置类作品最长边不超过50cm,需自备展台。
  七、作品征集和评选
  1.初评:本次展览初评只接收作品电子图片,请勿邮寄原作。请将报送作品电子图片于6月30日前发送至投稿邮箱。(注:图片≤5MB,并在邮件中注明:标题、主题、姓名(以身份证为准)、年龄、学校,指导教师、画种、尺寸、联系电话。)
  初评接收作品电子图片邮箱:
  (1)ccmsgzlb@sina.com (6-9岁)
  (2)ccmsgzlb2@sina.com(10-12岁)
  (3)ccmsgzlb3@sina.com(13-15岁)
  (4)ccmsgzlb4@sina.com(团体创作)
  通过初评的作品将电话通知作者参加复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每位作者限投一件)
  2.复评接收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运路111号长春美术馆(长春书画院)。
  联系人:许 宁
  联系电话:0431-81855537
  (注:复评作品必须为初评作品,不得更换。)
  3.作品评选:要求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彰显文化自信。组委会将聘请美术领域专家对作品进行评选。
  4.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5.作品退件:所有入展作品需在展览结束后3日内自行取回,逾期不取,不予保管,视为放弃。
  八、奖项设置及作品展出
  1.本次活动设优秀作品、入展作品、入选作品奖(颁发证书),向各县(市)区成绩突出的学校、教师颁发优秀组织奖;
  2.作品在长春美术馆(长春书画院)及长春市少年宫展览展出。
  九、注意事项
  1.本次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开展创作培训活动。
  2.凡送作品参评、参展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3.严禁使用临摹、抄袭作品参展。严禁辅导老师或家长直接参与作品创作。如发现代笔、印刷等不符合要求的作品,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后果由作者自负,并取消其参展资格。
  来源:长春市文联微信公众号
 
 
 
 编辑:吴蕾   复审:丁石磊   终审:孙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