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吉林省美术馆拟举办“第七届吉林省油画双年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名称
第七届吉林省油画双年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吉林省美术馆
评审委员会:由吉林省美术馆聘请专家组成。
三、征稿范围
全国范围内征稿。
四、展览日期
2025年10月(暂定)
五、展出地点
吉林省美术馆
六、参展要求
1.作品内容
入选过往届吉林省油画双年展的作品不接受再次参选。投稿作品种类为油画,作品题材不限。
2.作品尺寸
作品(画芯)尺寸不超过200cm(高)x200cm(宽),不小于50cm(高)x50cm(宽),特殊尺寸请与组委会联系。
3.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所填写“第七届吉林省油画双年展作品登记表”需如实填写,凡不属于作者原创或错填误填信息所引起的法律纠纷,作者自负,并取消其参展资格。
七、评选
(一)初评
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电子版照片(照片文件质量不小于3mb、分辨率达到300 dpi、格式为jpg、画面清晰、合乎出版印刷条件)参加初评。自行在作品电子版照片上编辑好名称,名称中标注1:作者姓名,2:作品题目,3:作品尺寸,如:李某某《松花江风景》150cm x 140cm。
填写“第七届吉林省油画双年展作品登记表”(见附件),参展作者需将作品照片以及填写好的登记表,放置在同一文件夹内,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3444370285@qq.com(投递压缩包时,需在电子邮件题目注明参加第七届吉林省油画双年展、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每位作者限交1-2幅作品。自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4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作品初评结果在吉林省美术馆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投稿日期截止后请及时关注公众号,初评入选作品在指定时间内送交作品原件,初评未入选作品不另行通知。
(二)复评
初评入围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或自行送至指定场地),原作作品背面右下角须注明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名称、尺寸、地址、联系电话、展览名称。
作品复评结果在吉林省美术馆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复评未入选作品退件事宜与入展作品退件事宜,将在展览结束后一同进行。
八、作者待遇
(一)印制《第七届吉林省油画双年展作品集》,每位入选作者均可获赠一册。
(二)本次展览不评奖,主办方向参展作者颁发盖有主办单位公章的入选证书。
(三)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参展作品以邮寄的方式送件的,主办方以邮寄方式退回作品,退件邮资由主办方承担;参展作品若以作者自行送件的方式送达收件地点的,展览结束时需作者本人自取(展览结束,作品一个月内作者取件,逾期不取的作品,视为作者自动放弃作品所有权)。
(四)此次展览活动的费用由吉林省美术馆承担,参展作者不需要缴纳费用。
九、主办权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其他说明
在展览活动期间,由主办方负责作品安全,如遇到不可抗力的损失,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凡参加此次展览活动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展览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咨询电话:0431--89580611
0431--89580898
吉林省美术馆
2025年6月
编辑:吴蕾 复审:丁石磊 终审:孙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