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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届中韩(长春·蔚山)书法美术作品交流展征稿启事

时间:2026-05-28 15:20来源:长春美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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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长春•蔚山)书法美术作品交流展自启动以来,历经30届积淀,已成为两地人文交流的重要品牌。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推动长春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的关键之年。为落实长春市“文化强市”建设工作部署,持续深化两地友好往来,助力新时代长春全面振兴,长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长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定于2026年举办第31届中韩(长春·蔚山)书法美术作品交流展。有关征稿事项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长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长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长春美术馆(长春书画院)

韩国蔚山美术协会

协办单位:

长春书法家协会

长春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地点

韩国蔚山广域市中区文化殿堂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美术馆(长春书画院)

三、征稿日期

从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0日。

四、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守正创新,热情讴歌人民奋斗实践,积极反映城市发展变化,彰显新时代开放合作、文化共生的艺术魅力。

2.作品种类:书法篆刻、中国画。

3.作品尺寸:

作品尺寸不超过4尺宣(需竖幅);篆刻作品8枚印拓以内,贴在四尺对开的宣纸上;作品务必有落款、钤印,保证作品完整性。不符合要求的稿件不予参评。

4.参展作品要求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临摹、抄袭作品参展。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取消其参展资格。

五、作品征集

1.面向长春地区公开征集书法篆刻、中国画原创作品100件。

2.所有征集作品,由本次展览组委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通过初评、复评,最终确定参展作品。

六、评选流程

1.本次展览初评只接收作品电子图片,每位作者同一作品种类仅限一件作品电子图片参评。请勿邮寄原作。请在邮件内注明种类、姓名、作品名称及电话号码,邮箱投稿。初评接收作品电子图片邮箱:

书法、篆刻:ccmsgzlb1@163.com

中国画:ccmsgzlb2@163.com

邮件发送名称格式:作品种类+姓名+作品名称+电话号码。初评通过后,由主办单位通知入选作者报送原作参加复评。

2.复评报送原作要求:入选作品由主办单位统一进行装裱。作品背面右下角需写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尺寸、联系电话。终评作品必须为初评电子图片原作,不得更换。若终评落选,作品展览结束后统一退件。

复评接收作品原件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运路111号长春美术馆(长春书画院)5号馆。

联系人:许 宁

联系电话:0431—81855537

复评结果在长春美术馆(长春书画院)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七、相关事项

1.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第31届中韩(长春·蔚山)书法美术作品交流展作品集》,每位参展作者获赠一册。

2.为获奖作者颁发证书。

3.参展作者具备申请加入长春书法家协会和长春美术家协会的资格。

4.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主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参展作品,不支付报酬。

5.本征稿通知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通知所有规定。

 

 

 

 

 

编辑:吴蕾 复审:丁石磊 终审:孙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