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旅领域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旅行社、旅游组团经营违规
1.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资质擅自开展组团、地接、康养出游、研学旅游等业务;通过短视频、社群、线下门店以低价康养、免费游玩为噱头违规招揽游客;
2.推出远低于运营成本的旅游产品,行程中强制或变相强制游客购物、诱导高价自费项目,从业人员收受商户回扣、返点;
3.无证人员私自带团、导游无执业证上岗;擅自变更游览路线、中途甩客,向游客索要小费、礼品,服务态度恶劣引发游客纠纷;
4.不签订正规旅游服务合同,签订阴阳合同;违规租用无客运资质、保险不全、无运营手续的车辆接送游客,存在出行安全隐患;
5.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景区、乡旅经营单位经营违规
1.未按规定公示门票价格、收费项目、优惠政策,擅自加价售票、强制捆绑售卖观光车、游乐项目套票;老年人、残疾人等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
2.服务缺位,工作人员推诿扯皮,游玩途中产生磕碰、财物丢失、服务矛盾后拒不协商处理;
3.虚假宣传,夸大体验效果,与实际服务不符,产生消费纠纷;恶意低价引流后额外加价收费;
4.欺客宰客,随意抬高定价;不提供消费票据,出现纠纷后拒不配合调解;
5.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0431—76213265;
(二)现场来访:公主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524室(老政府五楼公主岭市文化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有关要求
1.提倡实名举报,请尽量提供涉事主体名称、时间、地点、事实经过及合同、票据、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以便核查反馈;
2.举报人应对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对恶意举报依法追责;
3.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打击报复的从严处理;
4.属纪检监察、信访、法院已受理或复议诉讼程序的,不重复受理。
编辑:吴蕾 复审:丁石磊 终审:孙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