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发挥行业监管职能,切实维护游客与经营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文旅市场环境,从即日起至2027年6月底,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旅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旅游市场:以旅游名义胁迫滋扰游客、强迫消费、索要高额服务费等涉黑涉恶线索;借旅游康养之名,针对老年人开展 “低价游”、兜售旅游预付卡,以及线上线下胁迫诱导、强制消费、捆绑销售、强迫购物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针对旅游行业领域实施的恶意举报、刻意抹黑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二)文化娱乐场所:歌舞厅(KTV)、网吧、演艺场所等文化娱乐场所涉及侵害未成年人、黄赌毒、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勾结黑恶势力垄断经营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针对文化行业领域实施的恶意举报、刻意抹黑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三)文物领域:田野文物、古建遗址、非遗馆藏领域盗掘、盗窃、倒卖、走私文物的团伙涉黑涉恶线索;非法侵占文保用地、损毁文物及其周边风貌、暴力阻挠文物执法,以及幕后组织化、链条化文物违法犯罪涉黑涉恶线索。
(四)网络市场:网络直播(网络表演)中操弄网络舆情信息,以及借宗教元素开展网络宣传、招揽游客参与非法活动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31-81162947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09:00-17:30)
举报邮箱:1192527702@qq.com
来信地址: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966号505室,邮编:130022)
三、举报须知
实名举报,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涉黑涉恶行为的时间、地点、人员情况、主要事实及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转账记录等),严禁捏造、歪曲事实。我局将及时向相关部门移送涉黑涉恶线索,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6年9月10日
编辑:吴蕾 复审:丁石磊 终审:孙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