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及长春市相关专项整治文件精神,规范我市歌舞娱乐场所经营秩序,根据2025年长春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联训建立的《长春市文化市场“执法+服务”备忘录》协作机制,9月11日,长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简称“支队”)联合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场处、长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共同对全市80余家歌舞娱乐场所开展集中约谈。持续深化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建设,规范歌舞娱乐场所经营秩序,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会上,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传达了国家和长春市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求,支队执法人员结合实际案例系统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明确歌舞娱乐场所严禁接纳未成年人的法定责任。通过案例警示教育,直观展示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的严重后果,告诫娱乐场所经营者切勿心存侥幸。要求娱乐场所负责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场所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巡查制度,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识,并认真核实消费者身份。同时强调歌舞娱乐场所歌曲点播系统不得与境外的曲库联接、不得含有禁止内容,不得在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

此次约谈会特别邀请长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就歌舞娱乐场所强化普法宣传,引导合规经营,与支队共同打造地区内焦点难题多部门齐抓共管、部门间密切协作的工作格局。
会议要求各歌舞娱乐场所经营者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主动配合文化、公安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法治培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违规接待未成年人。
下一步,支队将深化与公安等部门的协同监管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欢迎社会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歌舞娱乐场所有接纳未成年人的情况,可随时向监管部门举报,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安全的社会环境。
供稿:执法一大队
编辑:吴蕾 复审:丁石磊 终审:孙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