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6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06-24 15:30来源:长春市文广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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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6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崔源玉代表:
  您在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文旅赋能 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的建议(第16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长春市乡村旅游基本情况
  我市乡村旅游起步于2000年,起初以农家乐旅游示范点评定为抓手,整合乡村旅游资源,完善乡村旅游要素,提升乡村旅游产品规模。同时,注重聚焦全市农村、农业、农民“三农”涉旅资源,积极引导农业农村局、建委、交通等相关部门高度关注,使全市乡村旅游产品规模、档次、文化提升等方面不断强化。2020年,长春市乡村旅游接待1325.04万人次,同比下降18.10%,旅游收入91.13亿元,同比增长2.95%,人均消费688元,同比增长25.69%。
  一是修编《长春市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委托东北师范大学旅游科学研究所对《长春市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2-2025)》进行修编,完成了《长春市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修编)(2018-2030)》。《规划(修编)》提出我市乡村旅游发展要坚持“生态优先、持续发展,科学规划、特色发展,政府引导、创新发展,产业协同、融合发展,示范引领、点面发展”的原则,贯彻“项目集聚、重点突破、产业融合、城乡互动、区域联动、可持续发展”五大发展战略,打造“乡村生态度假、温泉康体养生、冰雪运动健身、乡村民俗风情”等四大乡村旅游品牌,培育“休闲农业观光、亲水生活娱乐、商务节庆会展、科普教育观光、历史文化体验”五大乡村旅游产品,遵循六种发展模式和八个实施路径,力争到2030年将我市建设成为“东北亚国际生态度假旅游目的地、中国全域旅游示范城市、中国乡村旅游发展典范城市”。此外,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及省文化和旅游厅等15部门印发的《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2020年)》,我局与市发改委联合制定了《关于促进长春市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的实施意见(2019年—2022年)》并于2019年12月印发。
  二是不断提升乡村旅游管理服务水平。我市有4个村被列入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净月区友好村、莲花山泉眼村、九台区马鞍山村、农安县战家村),有11个村被列为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绿园区岳家村、跃进村,双阳区小石村、将军村,九台区马鞍山村、大贝村,农安县战家村,净月区新兴村、建国村、红田村,莲花山泉眼村),有58家被吉林省旅游局评为A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5A6家、4A10家、3A27家、2A11家、1A4家),有1家民宿被评为三星级旅游民宿(九台区如美乡村民宿)。此外,我市有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家(双阳区),全国特色旅游景观名镇村4家(莲花山四家子乡、净月区玉潭镇、双阳区山河街道办事处、九台区土门岭街道),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4家(绿园区关东文化园、双阳区国信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农安县辽金时代观光园、九台区隆达生态农业观光园)。
  三是加快推进乡村旅游度假项目建设。神鹿峰旅游度假区、天定山旅游度假小镇、慢山里乡村研学基地等一批乡村旅游产品陆续投入运营,乡村旅游的产业带动作用更加明显,成为引领农业转型升级、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新动力。积极引导特色鲜明、功能完善、交通便利、服务配套、环境优美、吸引力强的乡村旅游精品参与景区等级评定,持续推进乡村旅游A级景区化,9家被评为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庙香山度假区、御龙温泉、关东文化园、天怡温泉、缘山湖、金穗山庄、剑鹏马城、清泉湖、辽金时代观光园)。
  四是深入开展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在全市范围内筛选具有发展乡村旅游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旅游扶贫。有26个村被列为全国旅游扶贫重点村,其中九台区马鞍山村、双阳区小石村等乡村旅游资源比较丰富。2018年以来,我局分别为二道区胡家村,绿园区哈达村,双阳区广生村、立新村、隆兴村,九台区马鞍山村、桦树村、套子里村、三道村,德惠市乡半拉山村、茶条村等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编制了乡村旅游扶贫规划。目前,26个村均已脱贫。其中,我局包保的九台区马鞍山村被评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国家级环境整治示范村、中国旅游总评榜年度美丽乡村、吉林省省级文明村、吉林省第一批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吉林省第二批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吉林省优秀村集体经济组织、长春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单位、长春市全域旅游乡村示范点、长春市特色旅游民宿示范村。
  二、我市乡村旅游发展成果
  双阳区和九台区先后获评为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农安县合隆镇陈家店村、榆树市土桥镇皮信村、九台区波泥河街道平安堡村、德惠市布海镇十三家子村、双阳区平湖街道办事处黑鱼村和双阳区太平镇肚带河村、九台区土门岭街道马鞍山村等7个村获评为国家级美丽休闲乡村;榆树市保寿镇红旗村(有机大米)、德惠市布海镇长山村(蔬乡门地瓜菜)、九台区上河湾镇双顶村(金红苹果)等15个一村一品获评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长春关东文化园休闲度假有限公司、长春国信现代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隆达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辽金时代观光园、吉林荣发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获评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五星级企业。另外,我市还拥有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个,吉林美丽休闲乡村11个,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23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企业42户;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8个,市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55个。涌现出荣发农业观光园、国信现代农业园、关东文化园、辽金时代观光园、隆达生态园、天怡温泉等一批好典型。
  三、下步重点工作安排
  根据建议案中提出的“树立典范、科学规划、推优评级、城乡融合、产品体系、人才培育、公共服务”等具体建议,
  结合我市乡村旅游实际情况,我们将加快培育我市乡村旅游特色品牌,进一步开发生态观光、农耕体验、休闲度假类产品,充分发挥文旅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引擎作用。
  一是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入基层、服务基层、加强基层”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市文广旅局制定了乡村旅游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选择旅游资源富集、基础条件较好的乡村,确定了局班子成员基层联系点,加大扶持、加快建设,更好地通过基层联系点体现乡村振兴发展成效。
  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及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主要用于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品牌创建和宣传推介。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农民丰收节、农博会、采摘节等活动契机,有效宣传推介农耕文明、乡土文化,普及农业知识。鼓励工商资本参与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开发经营,鼓励农户以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资金、技术、劳动力等多种生产要素投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
  三是不断提升建设水平。持续开展市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评选及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企业评定和国家、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评定,不断壮大市级以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星级企业)队伍数量。比照国家、省标准,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国家、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国家、省美丽休闲乡村建设,并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四是全力打造特色品牌。以自然生态、田园文化、农耕文明为基础,以诚信经营、提升内涵、保障质量为重点,积极弘扬“回归自然、认识农业、怡情生活、生态环保”的发展理念,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业文化遗产和古村落、古民居的保护,发展具有文化内涵的休闲乡村、民俗村落、历史古镇,促进乡土民俗文化的推广、保护和延续,进一步提升休闲农业的地位。
  五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鼓励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开展旨在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企业整体经营水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的各种培训,鼓励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企业开展针对内部员工的各种培训,提升管理水平,另外,还将围绕规划设计、创意策划、市场营销、操作规程、职业道德等方面,支持引导各类社会机构和企业自身开展培训,推行持证上岗,提高从业人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