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399号提案的答复
张大阳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发展文旅产业助力“六城联动”的建议》的提案(第39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力发展文旅产业助力“六城联动”是长春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振兴发展的重要发力点和突破口,是全面落实全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建设长春现代化都市圈的主攻方向,是支撑“三强市、三中心”、构建优势互补区域经济布局的主要载体。坚持以文化为核心、以科技为支撑、以数字化赋能文创产业,进一步汇聚资源、整合平台、吸引人才、培育动能、创新发展,加快走出一条产业集聚集约发展新路,为长春振兴发展率先突破注入强劲动力。
一、培育壮大文旅产业市场主体
从目前情况看,我市文旅产业已基本形成门类齐全、布局合理、竞争有序、势头强劲的发展格局,在优化经济结构、扩大消费、增加就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已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可以这样说,经过几年来不断的探索和努力,长春市的文旅产业走出了一条符合科学发展规律,适合本地实际情况,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发展道路。
1.产业规模持续增长
我市现有文化产业园区(基地)35家,其中: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1家(吉林省文化创意科技产业园,全省唯一),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8家(占全省70%),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26家(占全省的41.3%), 孵化入驻企业1422家。有国家文旅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动漫企业证书”的重点动漫企业7家(占全省的70%),市级文化创意与科技融合孵化器3家,长春市文化和旅游特色消费示范街区2家。有各类文化经营场所2915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6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83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共有81个,其中,国家级4项,省级49项,市级28项。有博物馆28家、图书馆13家、文化馆13家。
2.文化旅游资源丰富
我市避暑、冰雪旅游稳居全国第一阵营,连续荣膺“避暑旅游十佳城市”“冰雪旅游十强市”称号,长春电影节、长春消夏艺术节、长春冰雪节、吉林雪博会、市民读书节领衔的长春文旅节庆成为知名品牌。风景名胜众多,其中以伪满皇宫、伪满八大部、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世界雕塑公园、长影旧址博物馆、长春国际汽车公园、莲花山滑雪场、长春文庙、南湖公园、长春东北虎园、庙香山风景区、关东文化园等景点最为盛名。围绕冰雪、避暑两大主题,依托全市旅游度假区以及森林、山地、水域(湿地)等自然生态资源和城市休闲空间,大力开发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型冰雪艺术、冰雪游乐、冰雪彩灯、冰雪激光等冰雪观光体验产品,大力拓展乡村休闲、森林避暑、嬉水乐园、户外运动等避暑观光体验产品,推出的“都市冰雪线路游”“避暑休闲体验游”“红色之旅体验游”“乡村采摘体验游”等精品线路得到市场认可,“周游长春”等为代表的小长假“一揽子”休闲旅游方略广受市民游客热捧。现有国家A级景区37家,其中5A级4家、4A级17家、3A级9家、2A级6家、1A级1家。有吉林省A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有62家,其中5A级8家、4A级8家、3A级33家、2A级12家、1A级1家。有国家级工业旅游示范单位2家,省级工业旅游示范点4家,国家级红色旅游景区2家。旅行社231家。导游人员10185人。有星级饭店18家,其中,五星级2家,四星级9家,三星级7家。有吉林省等级旅游集散中心9家。有旅游院校21家。涉文旅行业社会组织8家。
3.文化创意品牌彰显
开展“争创名优企业、争创名牌产品”等系列活动,打造了一批有价值、有影响、有口碑的文化创意产业品牌,先后评选推出长春市八大工艺名品、十大艺术街区、长春十大文化公园、长春十大迷人夜色、长春十大文化产业品牌、文化消费试点十佳单位和十佳活动项目、长春市文化和旅游特色消费示范街区等,有48家文旅相关企业入选吉林省文旅行业放心消费示范单位,“长春市红旗街•这有山”评定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长春市红旗街旅游休闲街区、长春市桂林胡同休闲街区、长春市巴蜀映巷旅游休闲街区”等3家市场主体被省文旅厅认定为“吉林省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电影节、消夏节、冰雪节、汽车节、民博会、动漫博览会、文博会、雕塑展等大型文化展会的影响力不断增强,动漫博览会作为全国最早一批的动漫艺术类展会,其选手在全国2021ChinaJoy大赛中多次荣获大奖,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快构建吉林产业发展新格局实施方案》(吉政办发〔2021〕6号)明确持续举办中国(长春)国际动漫艺术博览会为产业发展新格局中“加快数字化建设,培育发展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主要工作举措,同时也列入长春市政府产业发展新格局重点任务加以推进。文化会展已成为文化产业发展成果展示、文化企业交流合作、文化产品订购销售的重要平台。2013年,我市被科技部、中宣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评为国家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2020年12月,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第一批9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名单,其中,以长春市人民政府为创建主体的吉林省东北亚文化创意科技园榜上有名,填补了省、市没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空白。吉林省广告创意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也正式确定为第二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对象(全国共13个)。2020年12月25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公布命名第一批15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名单,长春市榜上有名,成为东北地区唯一一个示范城市,实现了由试点城市到示范城市新的飞跃。
二、夯实提升文旅服务质量
1.完善文旅服务标准体系
“十四五”期间全力推进文旅服务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强化《旅游法》、《旅行社条例》贯彻实施,重点加强旅游新产品、新业态、在线旅游服务等领域的标准制定,培育一批以服务质量为基础的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品牌旅游企业和旅游目的地。实施专项旅游主题模块和精品旅游产品系列的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加快构建长春市冰雪旅游服务标准体系。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在文旅服务中的应用,提升文旅服务效能,形成高于东北亚同类城市、具有长春特色的高标准服务质量。
2.构建文旅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优化文旅服务质量分等定级方式,加大旅行社、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和推广力度,建立优质文旅服务商名录,探索推进优质文旅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建立定期游客需求和反馈调研及全年市场抽样调研机制,在主要文旅服务场所推广文旅服务质量评价二维码,加强数据归集和共享,督促低级别景区向高级别景区跃迁,激励高星级饭店、高A级景区打造一流的文旅服务水准。构建适应与响应市场需求的消费后评价体系,开发全网络化的投诉反馈系统,打通线上、线下游客投诉信箱路径统一处理,鼓励旅游购物企业建立完善旅游购物无理由退货制度,切实保障游客旅游消费权益。
3.强化文旅服务质量监管
建立信息互联的文旅服务质量监管机制及智慧监管平台。落实文旅服务质量主体责任,加大文旅服务质量监管力度,推进“互联网+监管”,搭建文旅服务质量大数据平台,建立区域、业态、企业等旅游服务质量监测机制,实现业务全网覆盖、信息全程跟踪。建立健全文旅服务质量暗访制度和重大事故约谈制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在线文旅市场监管机制、在线文旅产品价格预警机制及文旅产品网络巡查机制,开展不合理低价游综合治理行动,增强文旅服务质量保障。
三、丰富要素,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1.提升人力资本,储备旅游人才
完善从业人员评价制度,引入社会化评价机制。推动举办长春市旅游人才技能大赛,对于旅游产业新领域、新产品、新项目、新技术创新研发人才给予必要研究经费支持。
加强政府、培训机构、社会组织、企业和院校的合作,构建旅游职业教育平台。针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和乡村旅游等一线从业人员,重点开展专题专项培训。
推动现代旅游职业教育,建立以旅游行政管理人才、旅游经营管理人才、旅游专业技术人才、旅游技能型人才、新业态紧缺人才等为核心的人才队伍。
2.健全旅游数据统计体系
创新旅游数据统计机制。密切与国家文旅部数据中心的联系,推进国家文旅部数据中心长春分中心的建设进程,把数据分中心建设与长春市智慧旅游城市建设成果相融合,充分利用数字技术,深化与电信平台、支付平台、旅游电子商务平台等平台的合作,提升旅游数据统计分析工作的科学性。加强与统计、税务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利用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优势,不断完善旅游统计工作平台、旅游数据分析平台、旅游监测与预警平台、涉旅决策咨询平台、相关产业引导平台、区域旅游数据交流平台的建设,提升长春市旅游数据统计能力。
3.加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
持续完善优化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简化审批事项流程,压缩办结时限,精简审批环节,提升审批服务效能。认真履行职责,应用好文化和旅游部“旅游服务监督平台”“文化行政服务平台”等专项网络平台,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年初以来各项行政审批办结率达100%。严格执行窗口服务制度,强化窗口形象建设,树立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等规定。落实窗口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容缺受理等制度。
下一步,市文广旅局将结合您提出的“培育壮大文旅产业市场主体、提升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构建高质量发展支撑体系”建议,进一步深入研究,积极推动落实,全力谱写好长春振兴发展率先突破的文化篇章。
最后,真诚地感谢对我市文化旅游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