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长春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挖掘艺术学习潜力,满足不同市民学习需求,长春市群众艺术馆中心馆开展免费、均等、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2026年长春市群众艺术馆中心馆计划面向市民免费开设艺术学习中级班、高级班、表演班三种不同程度的提升学习班型,欢迎市民朋友踊跃报名参与。
课程设置
提高班型班期为8个月,每周一节课,共计32课时。根据培训时段,学习班型划分为:
市民美育课堂(周一至周五白天授课,招生年龄在18-70岁)
星光青年夜校(晚间授课,招生年龄在18-55岁)
周末青年学堂(双休日上课,招生年龄在18-55岁)
市民朋友可以根据不同时间学习需求和专业水平进行选择,具体开设班级如下:
中级班招生信息
高级班及表演班招生信息
报名方法
本次招生面向有一定艺术学习基础的市民,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学员需自行准备相关专业展示或作品,进行现场展示,评委根据学员程度择优录取,具体招生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星光青年夜校、周末青年学堂
各课程考试安排
市民美育课堂
各课程考试安排
报名须知
1.凡报名参加公益培训课程人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能够遵守长春市群众艺术馆相关规章制度。
2.参加长春市群众艺术馆公益培训及相关活动人员应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疾病的市民,请充分考虑个人身体状况参加本次考试。
3.请考生提前选好报名课程,带好本人身份证,看好相应考试时间与地点,现场登记、有序候考,过期不候。
4.每名学员最多可以报名两门课程。
5.提升班考试录取学员将电话告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6.成功录取的学员开学上课前10分钟需进行报到交材料,报到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签署免责协议。开学第一节课未报到、未签署免责协议、未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的学员视为自动放弃。
7.被录取学员,需自备学习所需舞蹈鞋服、瑜伽垫、乐器、纸笔等学习用品(艺术馆提供上课时所需的电钢琴、电子琴、非洲鼓,请爱护公物)。
8.开学日期:2026年3月9日星期一
9.考试及报到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966号,长春市群众艺术馆
10.长春市群众艺术馆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许在楼内大声喧哗,禁止吸烟与吐痰。如有不服从管理者将取消学员培训资格。
11.联系电话:
81162888市民美育中心
81162819教务办公室
免责条款
1.学员及其监护人本着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原则参加长春市群众艺术馆举办的各类培训、演出及活动。
2.学员及其监护人确认自己身体健康,无急(慢)性传染病、心脏病、精神类疾病等不适宜参加高强度活动(如:舞蹈培训、演出等)和群体性活动的严重疾病,如隐瞒病情而导致自身与他人损害的,由学员及其监护人自行承担责任。
3.在参加培训、演出和其它活动过程中所带服装、道具及其它贵重物品(如现金、手机)等由学员及其监护人自行保管。如有损坏、遗失,均由学员及其监护人自行承担责任。
4.参加各类培训、外出体验课、演出及相关活动过程中及往返途中需注意自身安全,如出现由于个人原因发生跌倒、损伤等突发情况,均由学员及其监护人自行承担责任。
5.学员及其监护人应严格遵守长春市群众艺术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一切安排。如有违反,艺术馆将取消其学习资格。
6.如有损坏公共设施、造成其他人员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由学员及其监护人承担一切后果,并进行赔偿。
7.参加长春市群众艺术馆培训及活动人员,默认为已阅读并同意本免责条款和活动须知,学员及其监护人能够完全辨认个人行为,学员为未成年人或65岁以上的由监护人签字。
编辑:吴蕾 复审:丁石磊 终审:孙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