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文旅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吉文发〔2022〕206号)要求,我局严格按照《吉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绩效考核及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吉文发〔2018〕42号)相关规定,对我市18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绩效考核。其中,15名考核结果为称职、1名因重大疾病免予考核、1名因年龄超过75周岁免予考核、1名因未在长春地区传承不予考核。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从8月9日至15日,共7天。
一、考核称职人员
1.吴淑琴 中医传统制剂方法(平氏浸膏制作技艺)
2.刘宸隆 中医传统制剂方法(平氏浸膏制作技艺)
3.刘宝贵 榆树钱酒传统酿造技艺
4.闫雪玲 老怀德满族剪纸
5.钟东生 钟氏泥塑
6.孟晓东 长春孟氏整骨
7.孟大勇 长春孟氏整骨
8.赵 峰 赵家古筝艺术
9.贾春红 贾氏编织
10.郭 丽 传统手工布鞋制作技艺
11.商志军 积德泉烧锅传统酿造技艺
12.张东升 积德泉烧锅传统酿造技艺
13.关长继 满族关氏家族祭祖习俗
14.杨靖超 满族杨氏家族祭祖习俗
15.杨靖凯 满族杨氏家族祭祖习俗
二、免予考核人员
16.魏前程 魏氏外科祖传秘方(重大疾病)
17.刘厚生 满语文(年龄超过75周岁)
三、不予考核人员
18.杨富贵 杨麻子大饼制作技艺(未在长春地区传承)
异议受理单位: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9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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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