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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长春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长春市历史建筑相关信息

时间:2025-05-31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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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文旅局领导:
您好!
我是一名历史文化爱好者。在我市探访古迹过程当中,我发现我市市级层面的文物保护单位可以分为“长春市文物保护单位”和“长春市历史建筑”两个类别。
我有以下问题想要向领导咨询:
1.目前通过各种官方网站的查询,文物保护单位目前发现最新的信息,是2009年发布的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目前最新的是2021年发布的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
那么请问2009年之后,是否我市不再进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这一级别文物的评选,还是已经将“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两项合并,今后只评选历史建筑。
2.目前在市政府官网只能查询到第八批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请问此前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名录是否能够查询到,可以在何处查询到?
非常感谢您百忙之中阅读,期待收到您的答复。
2025-05-31 15:02:00
尊敬的网友朋友:
      您好!感谢您对长春文物工作的关心。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一是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由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管理和公布;历史建筑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和公布。目前,我市只公布了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第九批市保遴选工作尚未启动。
      二是已将前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给您。
再次感谢您对长春文物工作的关心。
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06-02 17: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