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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时间:2023-12-19 19:24来源:长春市文广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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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2023年12月19日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吴波为长春市副市长;
  常悦为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靳明为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海治的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曲笑的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二)免去:
  王自力的长春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任命:
  薛成君为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郭鹏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聂莹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郭宇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雨萍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春国际商事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梁伟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万明元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胡月皓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徐俊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时秋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吴丹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郭鹏飞为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胡亮为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姜飞飞为长春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韩新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谢丽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曹继帅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韩新建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田素香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聂莹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吴应书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郭宇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梁琳琳、徐俊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李雨萍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谷海波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车岩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于立丹的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胡亮的长春新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郭鹏飞的长春新区人民法院互联网法庭庭长职务;
  郭帅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四)任命:
  史大琦为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张国良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罗尧、夏维肖、陈明茹、杨刚、李敏、张佳玉、奚烨、常健、闫默涵为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卢炬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华非、丛玲的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于海峰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辞职:
  毕科明辞去榆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张国良辞去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